GB/T 247
钢板和钢带 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· 更新于 2026-10-27
适用范围:质保书(质量证明书)的格式、内容与随货文件要求
核心规定(转述)
质保书应载明标准号、牌号、规格、炉批号、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实测值,并加盖质量部门印章。
收货验收第一步就是核对质保书要素是否齐全——缺项的质保书在质量追溯和索赔时不被认可。
与客户订货相关的重要条文(摘自原文)
以下条文摘自 GB/T 247-2008《钢板和钢带 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》原文,按客户收货核对最常引用的内容整理。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(openstd.samr.gov.cn)可免费在线阅读原文。
一、标志内容
- 每块(张、卷)钢板或钢带的标志应包括:供方名称(或商标)、标准号、牌号、规格、重量(或张数、件数)、能追溯到冶炼炉(批)的识别号码。
- 经精加工的钢板,标志中可注明性能指标、级别等。
二、标志方式与位置
- 标志可采用喷印、压印、标签或吊牌等方式,字迹应清晰、牢固。
- 裸露(不捆扎)交货的钢板应逐张标志;捆扎交货的钢板应在最上面一张作标志;裹包交货的钢板应在包装件外部粘贴(或悬挂)标签。
三、运输与贮存
- 运输时应防止碰撞,做好防水、防潮措施;露天运输应加盖防雨布,并用垫块垫好。
- 贮存场所应清洁、干燥、通风,防止雨雪侵入;钢板附近不得存放有腐蚀性的化学品。
四、质量证明书
- 每批交货的钢板或钢带应附质量证明书(纸质或电子文件)。
- 证明书内容应包括:供方名称、需方名称、合同号、品种名称、标准号、规格、级别(如必要)、牌号及可追溯的识别号码、交货状态(如必要)。
- 检验文件的类型按 GB/T 18253《钢及钢产品 检验文件的类型》的规定。
以上条文摘自 GB/T 247-2008 原文,为人工摘录,如与原文不符以原文为准;标准文本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,本站摘录仅供客户收货核对参考。
原文官方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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